2月14日,教育部發布《關于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若干意見》),同時公布第二輪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。
名單顯示,第二輪“雙一流”共有建設高校147所。建設學科中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學等基礎學科布局59個、工程類學科180個、哲學社會科學學科92個。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自主建設的學科自行公布。
新一輪建設新增35個建設學科
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司長洪大用稱,新一輪建設中新增了35個建設學科,其中包含7所新增建設高校(均為地方高校),7所高校共涉及8個建設學科;同時在國家急需領域特殊支持布局新增6個建設學科。
對比名單發現,新增的7所建設高校及對應建設學科分別為:湘潭大學(數學)、山西大學(哲學、物理學)、華南農業大學(作物學)、南方科技大學(數學)、南京醫科大學(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)、上海科技大學(材料科學與工程)、廣州醫科大學(臨床醫學)。
首輪建設中16個學科被公開警示
首輪建設中16個建設學科被給予公開警示(含撤銷),包括北京中醫藥大學的中藥學學科等。
“動態調整是雙一流建設的重要機制。”昨日,洪大用稱,首輪建設雖然總體上實現了建設目標,但實際建設時間還不長,有些學科因各方面原因,建設成效并未完全達到預期,相比其他同類建設學科,整體發展水平、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成長提升程度相對靠后,為激勵督促,也是為了警示其他建設學科,需要給予這些學科公開警示的處理。
“相關學科應加強整改,2023年接受再評價,屆時未通過的,將調出建設范圍。”洪大用稱。
若干高校已逐步躋身世界一流行列
首輪“雙一流”建設2016年啟動至2020年結束。昨日,洪大用稱,經過努力,到2020年底,若干所高校逐步躋身世界一流大學行列,材料科學與工程等一批學科逐步進入世界一流行列,量子科學等一些關鍵領域取得重要進展,高質量的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體系正在形成,為建設高等教育強國奠定了堅實基礎。
洪大用強調,既要充分肯定首輪建設取得的階段性成績,也要充分認識到“雙一流”建設進展成效同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還不相匹配,同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多樣化需求相比還有不小差距。
關注
不再區分A類B類 “雙一流”重在“建設”
與首輪建設名單相比,第二輪建設名單不再區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,不再有“A類B類”的區分,統稱“雙一流建設高校和學科”。
對此,洪大用解釋稱,從首輪建設情況看,一些建設高校對“雙一流”建設堅持特色發展、差異化發展的理解還不到位,本來“A類B類”是分類建設的概念,但是在高校建設實踐中就產生了對“身份升級”“升格”的追求。“把精力放在擴張規模、追逐升級上,這背離了‘雙一流’建設特色發展、內涵建設的初衷。”
洪大用強調,“雙一流”重點在“建設”,學科為基礎,而不是人為劃定身份、層次,派發“帽子”,更不是在中國高校中劃分“三六九等”。新階段“雙一流”建設應當堅持以學科為基礎,淡化身份色彩,探索自主特色發展新模式,引導各高校在各具特色的優勢領域和方向上創建一流。
北大、清華獲“雙一流”學科建設自主權
記者注意到,名單中沒有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的建設學科。對此,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解釋稱,為穩妥開展自主權擴大的工作,先行賦予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兩校學科建設自主權。
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,自深入實施“兩校一市”綜合改革(即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和上海市的教育綜合改革)以來,兩校獲得中央及地方巨大的資源政策投入,改革基礎好,綜合各方評價首輪建設成效突出,兩校率先深化改革、早日登頂世界一流能夠起到建設的引領示范作用。
“擴大學科建設自主權在本質上是壓任務、擔責任,為的是更好地激發高校的建設活力,而不是給高校分層,也不是貼標簽。”上述負責人強調。據悉,三部委將在后續建設中,陸續選擇具有鮮明特色和綜合優勢的建設高校,賦予一定的自主建設學科的權限。
解讀
首輪“雙一流”建設成效評價如何開展?
教育部有關負責人稱,根據2021年3月三部委發布的《“雙一流”建設成效評價辦法(試行)》,在各建設高校開展自評總結基礎上,三部委基于“雙一流”建設監測情況對建設高校及學科建設成效開展了“背靠背”式的定量分析,并組織專家開展了定性評價。隨后,綜合定量和定性評價結果,從整體發展水平、成長提升程度、可持續發展能力三個視角,綜合呈現了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成效。
洪大用指出,評價結果在呈現方式上進行了改革。堅決克服“五唯”的頑瘴痼疾,定性描述與定量數據相結合,不把“帽子”和論文數量等作為監測點,并有充分“留白”空間,高校可將特色成效寫實性描述。同時,堅決摒棄數論文、數帽子的做法,關注代表作質量、高層次人才承擔國家重大項目及成果情況等,重點考察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師的學術水平、教學投入、社會服務貢獻。把學科內涵建設、特色發展、質量水平作為基本依據,綜合設置認定條件,不與各種大學學科排名、論文指標等掛鉤。
第二輪“雙一流”建設范圍如何確定?
根據首輪監測數據和成效評價,三部委依據黨中央、國務院確定的“十四五”期間國家戰略急需領域,按照“總體穩定,優化調整”的原則,經過“雙一流”建設專家委員會研究,以需求為導向、以學科為基礎、以比選為手段,確定了新一輪建設高校及學科范圍。
第二輪“雙一流”建設重點有哪些?
教育部明確了新一輪“雙一流”建設重點。其中提到,強化建設高校主體責任和責任落實,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;發揮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在培養急需高層次人才、基礎研究人才中的主力軍作用,培養卓越工程師和高水平復合型工科人才,積極服務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建設。堅持服務國家戰略需求,瞄準科技前沿和關鍵領域,優化學科專業和人才培養布局,率先推進學科專業調整,夯實基礎學科建設,加強應用學科與行業產業、區域發展的對接聯動等。